キ羽の希メ
发表于 2009-3-23 19:12
不过= =10字之内。。言之有物有点困难。翻翻原论坛的旧帖据知道了。。。
先观察论坛发展状况。到时候再根据具体情况修改吧。
泉水冥葉
发表于 2009-3-23 20:16
原来回帖还要有字数限制?还是第1次见识到
旋律ちゃん
发表于 2009-3-23 21:13
=.= 嘛..其实论坛时间混长了不看版规自然也能到位的说
mapleth
发表于 2009-5-1 10:30
啊啦啊啦~~~就是水区也不能乱来,这个当然清楚
我是新会员哦~~~
jerry00
发表于 2009-5-1 12:37
為啥在發帖前我就沒看到呢